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描绘了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在内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蓝图。省医保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数据赋能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医保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增强医保民生福祉。
一是加快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出台全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的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模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有序发展。加快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相衔接,推动“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服务。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分地区、分步骤、分人群逐步实施全省长期护理保险。
二是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优化医保目录管理。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继续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常态化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工作,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制定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技术规范(2.0版),完善分值、点值、总额等谈判协商机制。继续推进按床日付费、日间医疗、中医优势病种等支付方式配套改革。
三是持续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加强常态化监管。落实好医保信用管理、信息披露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强化重点监管。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开展省级飞行检查,督促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做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建设,推进“一药一码”智能审核系统全面应用,提升基金监管效能。